第一类为奖励优秀学生的奖学金,包括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人民奖学金和部分社会奖学金;
第二类为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问题的学费资助金,包括国家助学贷款、学费减免和国家励志奖学金;
第三类为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问题的生活费资助金,包括国家助学金、困难补助基金、勤工助学基金和部分社会助学金。
三类资金互不重叠,不能打通使用。
每年4月,学生登录资助网,完成资助申报工作,院系组织认定工作组,对学生进行认定和分级。
9月,新生入学后完成资助网资料录入和第一次贫困学生认定工作,资助中心组织院系评选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和人民奖学金,并组织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。
9-10月,院系开始评选国家助学金、社会奖助学金和完成勤工助学、困难补助等工作。
10-11月,完成大部分经济资助的评选、颁奖和发放工作。
11-次年6月,开展贫困学生经济资助和贫困学生教育相关工作。
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
http://lx.husteye.cn/index.php?option=com_content&view=article&id=211
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先进个人评选及奖学金评定办法
http://e.hust.edu.cn/doc/showdoc.jsp?fwid=1237
困难学生补助及学费减免管理条例
http://lx.husteye.cn/index.php?option=com_content&view=article&id=213
华中科技大学义工管理系统使用指南
http://lx.husteye.cn/index.php?option=com_content&view=article&id=932
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办法
http://lx.husteye.cn/index.php?option=com_content&view=article&id=217
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细则
http://lx.husteye.cn/index.php?option=com_content&view=article&id=216